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我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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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鄂政办电2017]11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根据2017年中央1号文件"率先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的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委(局)《关于印发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925号)及《农业部关于推动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2017]1号)要求,现就落实我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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