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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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鄂财教规[2017]6号各市、州、县财政局、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强化激励导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4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报经省政府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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