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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南陈北李”的交往
摘 要:
正所谓"南陈北李",是指陈独秀和李大钊这两位中国共产党创始人。1919年6月11日晚,陈独秀到北京前门外、新世界商场散发由他起草的《北京市民宣言》传单时,遭北洋政府逮捕入狱。这件事引起知识界、教育界的极大震惊,各界人士纷纷谴责,要求保释陈独秀。98天后的9月16日,陈独秀取保获释。1920年2月,李大钊为防止被保释出狱的陈独秀再遭拘捕,亲自护送他化装乘骡车离开北京,去天津转赴上海,返回了相对安全的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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