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出版策划创意等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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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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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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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评析北京片石书坊图书有限责任公司诉台海出版社、南京快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本案要旨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秘密性、商业价值性和保密性要件的前提下,图书出版策划创意、编排体例、内容选取等信息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而是否具有新颖性,并非判断上述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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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害商业秘密 图书出版 策划创意 保护 有限责任 文化传播 法律规定 编排体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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