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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思考
作者姓名:陶连平
作者单位:中国石化监察局
摘    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的提出,是从严管党治党理念的一次飞跃和创新,是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律的客观把握和深刻总结。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度把握内涵,理顺第一种形态与其他三种形态的关系,处理好继承与创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之间的关系,主旨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在实现标本兼治,需要真抓、严抓、常抓、实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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