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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抵押制度的核心价值与实践问题——评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作者姓名:王保民
作者单位: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律师事务部,安徽宿州,234000 
摘    要:我国《物权法》第181条首次确立了浮动抵押制度。浮动抵押突破了传统物权法上的物权客体特定原则和一般抵押权规范,具有重大的立法价值。但是,在抵押权的效力、抵押权的实现以及抵押权人的权利保障等方面,《物权法》的规定尚存一些不足和缺陷,亟须解释和完善。

关 键 词:抵押  浮动抵押  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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