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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应该看"增加群众的财产性收入"
作者姓名:贺汉魂  皮修平  周镕基
作者单位:衡阳师范学院,湖南,衡阳,421008
摘    要:应该可分为非道德应该与道德应该.前者指行为对于非道德目的的效用性,后者指行为对于道德目的的效用性.从应该的含义看,增加群众的财产性收入既是一种非道德应该,更是一种道德应该.在经济实践中,唯有符合道德应该,即正义原则的财产性收入,才是应该增加的财产性收入,但是即便是道德应该的财产性收入也不是无条件地应该增加.

关 键 词:财产性收入  应该  正义
文章编号:1007-8487(2008)04-0047-03
修稿时间:200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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