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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买卖过程中的所有权转移合意
引用本文:白玉廷,徐伟.论买卖过程中的所有权转移合意[J].求索,2006(11).
作者姓名:白玉廷  徐伟
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教授,山东,淄博,255049,副教授,山东,淄博,255049
摘    要:在一般意义上,买卖以所有权转移合意为核心要素,是转移所有权的行为。在买卖过程中,指向所有权转移的债权性合意是从所转移所有权合意中分裂出来的一个阶段,产生转移所有的法必然性,为转移所有权服务。决定所有权转移的因素只能是行为人转移所有权的意志。由于买卖行为所处的条件不同以及当事人的选择不同,买卖过程的环节及其法律属性而有不同。

关 键 词:买卖过程  所有权转移  债权合意  所有权转移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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