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ECFA时代海峡两岸专利法的调和与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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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丽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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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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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2013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项目“落实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3SFB2038)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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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努力谋求专利权保护制度国际化的相近背景下,海峡两岸专利法有了更多的共同点。《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两项协议的签署,更是为两岸知识产权合作进入制度化的新阶段奠定了基础,推动了后ECFA时代两岸专利法越来越趋向调和,这有利于两岸专利保护合作机制的建立。然而海峡两岸现行专利制度仍存在着诸多的差异,对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方式仍有所不同,这将阻碍两岸间的科技合作与经贸往来,在未来修改之时,两岸应互相借鉴,以顺应当代专利立法的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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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峡两岸 专利法 调和 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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