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罪的法教义学分析: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例 |
| |
作者姓名: | 陈兴良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口袋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独特现象,其缺乏限制的外延使行为更容易入罪,其与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紧张关系显而易见。作为现行刑法中最为典型的口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司法实务中的适用频率越来越高,呈现不断扩张的状况。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本罪行为要件的开放性及缺乏必要的形式限定。应以同类解释规则严格限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口袋罪的适用,以坚守罪刑法定原则的边界。
|
关 键 词: | 口袋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罪刑法定原则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