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制度逻辑框架下环境治理模式之转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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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辉.论制度逻辑框架下环境治理模式之转换[J].法商研究,2013(1):6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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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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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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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基金资助项目(CDJXS1108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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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治理包含国家、科层制和公众三种相互交织的制度逻辑。当这些制度逻辑与我国的权威体制相结合时,就催生了权威型的环境治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中,科层制逻辑的运行,尤其是地方政府在功能定位、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异化,减损了国家环境法律的实际功能,隔断了公众与环境事务之间的关联,给环境治理带来诸多困难。环境公共治理模式是这种权威型模式的完美替代方案。它在性质上是合作的,在主体构成上是多元的,在合作范围上是广泛的,在治理手段上是多样的。更为关键的是,这种新模式的运行逻辑是"参与+合作",有别于权威模式下的"权威+依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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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治理模式 科层权力 环境公共治理 公众参与 制度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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