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科法学教育看公安院校法律专业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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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国强.从本科法学教育看公安院校法律专业定位[J].法制与社会,20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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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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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警官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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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科法律教育应遵循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定位方式,公安院校法律专业作为本科法律教育的一部分,应当既遵循法律专业教育的基本规律,又体现公安法律教育的特点,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定位于培养"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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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教育 公安院校 专业定位 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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