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1998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实施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近年来我市粮食生产出现了一些新情况,粮食供求形势发生了新变化,在保护农民利益、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流通市场体系、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等方面,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精神,按照有利于粮食生产、有利于种粮农民增收、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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