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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专政职能问题
作者姓名:郭家福
作者单位:解放军南京政治学校
摘    要:在社会主义现阶段,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在保障人民民主方面的职能将大大扩大,但其专政职能并未消失。我国现阶段的阶级斗争,主要表现为人民同形形色色敌对分子的斗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专政职能,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全体人民,运用手中掌握的政权的强制力量,按照宪法和法规的规定,准确地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在经济上、政治上、思想文化上、社会生活上进行的种种危害社会主义制度的严重犯罪活动,以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运用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表明了现在的阶级斗争同以往的阶级斗争的重大区别。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里,社会矛盾主要表现为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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