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案件审判活动中人民陪审员制度适用的挑战及其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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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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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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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进展与成效研究”(项目编号:23ZDA07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中国理论”(项目编号:20FFXB036);;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恢复性司法理念影响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立法完善研究”(项目编号:2019M652416)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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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陪审员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间客观上存在张力关系。在认罪认罚案件审判活动中,人民陪审员制度适用的挑战体现在:人民陪审员参与空间愈加有限、事实审与法律审区分难度增大、人民陪审员审判能力被削弱等等。产生上述挑战的原因包括两种制度改革预期目标有别、陪审规则设计存在内生不足、合作性司法理念强化法律职业联系、考核任务增加工作负担等方面。顺应我国刑事司法发展趋向,宜从以下四个方面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审判活动之主要方案:第一,坚持审判中心主义以统筹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进程;第二,调整人民陪审员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审判规则;第三,以优化检法职权关系为依托规范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第四,健全考核机制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审判质量。由此,进一步提升我国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进程中审判方式改革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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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认罪认罚案件 人民陪审员 法官 事实认定 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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