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辅警的职务责任 |
| |
作者单位: | ;1.中央民族大学 |
| |
摘 要: | 辅警在社会治安环境越来越复杂多样化的背景下成为普遍性的执法力量,既不属于国家编制的公职人员,又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还不是公安机关的聘用人员。辅警的尴尬主体身份不可避免地产生职务责任,公安机关为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没有法理根据,辅警劳动关系所在公司承担法人侵权赔偿责任难有现实可操作性,表明由公安机关承担辅警职务责任存在诸多理论困惑:主体职务身份是根源性原因,根据分析和性质分析充实理论基础,归责原则深化理论根据,共同引发法理性思考。
|
关 键 词: | 辅警 辅警职务 辅警执法 辅警责任 公安机关 |
On Duty Responsibility of Auxiliary Police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