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法制部门承担预审职能新模式的实证研究——基于四川省江油市的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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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四川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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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何加强对侦查权力的内部监督,科学配置侦查权力,是深化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江油市公安局推行的法制部门承担部分预审职能的新模式,从组织体系、职责任务、预审程序、预审方式、责任与考核五个方面对侦查、法制、预审关系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定位。从公正和效率两个维度进行评价,该局推行的法制部门承担部分预审职能的新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还需要从允许律师参与、扩大预审范围、完善责任考核等方面予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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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侦查 公安法制部门 预审职能 权力运行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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