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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沪上试验为全国清障
作者姓名:韩玮
摘    要:7月12日,上海市公布最新一轮司法改革的简要方案。此前的7月9日,最高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直指司法改革中的“硬骨头”,提出建立法官员额制,取消裁判文书院长庭长审批制度,废除不符合司法规律的考核指标等举措。按照上述纲要思路,《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司改方案”)明确了5项改革内容: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省级统一管理的体制,以及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经费省级统一管理的机制。与上海自贸区一样,中央对上海的司法改革试点也提出了“可复制、可推广”要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二分院以及徐汇区、闵行区、宝山区的法院、检察院8家司法机关已被确认为先行试点单位,期限半年。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目前,试点机关尚未将司改的最终具体方案上报上海市委,上海司改暂未实质性运转。

关 键 词:司法改革  清障  试验  人民法院  最高法院  审批制度  裁判文书  司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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