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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拒绝把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
摘 要:
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最后,毛泽东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他开头第一句话就是:“这个宪法草案,看样子是得人心的.”紧接着又说:“经过讨论,证实了宪法草案初稿的基本条文、基本原则,是大家赞成的.草案初稿一切正确的东西,都保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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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草案
毛泽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央人民政府
1954年
委员会
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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