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经济体制改革 制止非法干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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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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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我院经济审判庭公开审理了王克毅诉陕西省医药科研试验厂经营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一九八三年二月二十三日,王克毅向医药科研试验厂提出申请承包经营劳动服务队的报告,经药研试验厂厂务会议和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双方于同年三月十九日签订了为期两年的经营承包合同。关于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规定有:承包人第一年每人向厂方上缴利润三千元,第二年上缴利润四千五百元,承包人享有人、财、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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