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自然法的几个基本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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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世伦,张学超.西方自然法的几个基本问题[J].法学研究,2004,26(1):15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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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世伦 张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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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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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方自然法观念经历了古希腊罗马自然主义自然法、中世纪神学主义自然法、近代理性主义自然法及现代自由主义自然法几个发展阶段。自然法率先产生于古希腊 ,有其历史、地理、经济及社会背景。自然法之所以历经二千多年而不衰 ,基本原因在于 :古希腊以来的民主法治传统、自然法的价值追求、理性精神及其在方法论上的特点等具有连续性。自然法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 ,但从总体上讲 ,作为一种积极的意识形态 ,其历史地位和重要意义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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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法 法治 西方法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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