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本科导师制研究——以湖北警官学院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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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湖北警官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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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导师制最早形成于14世纪的英国牛津大学,进而在19世纪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本科导师制。公安院校因其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警务化管理体制及合理的师生比而具有开展本科导师制的天然优势。2014年湖北警官学院首次实行本科导师制。导师制在工作职责、工作形式、工作考核上都具有自身特色,但导师任用不够灵活、工作职责不够明确、指导权力较弱等问题影响了导师制的发展前景。当前只有打破系部藩篱、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导师权力,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本科导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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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院校 教育 本科导师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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