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单位的大作为──记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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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耀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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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在建国五十周年时,我省有三个单位被中央命名为国家级“建精神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就是其中之一。在此之前,该单位曾连续三年荣获兰州市“市级文明单位”、“兰州市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示范单位”,甘肃省“省级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公安部的一位领导曾这样评价全国车管所的情况:这是个热点、有权的岗位,所以这里容易出现利用岗位优势以权谋私现象,犯错误的、倒台的人多。而兰州市车管所的情况却是权力大,但犯错误的少。1999年,全市机动车愈十万辆,有驾驶员二十多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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