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多法域法律体制的形成及其意义 |
| |
引用本文: | 任万兴,崔巍岚.论多法域法律体制的形成及其意义[J].河北法学,2000(3):70-71. |
| |
作者姓名: | 任万兴 崔巍岚 |
| |
作者单位: | 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
| |
摘 要: |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后,在我国形成了多法域的法律体制,即以香港法制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和以澳门法制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又有我国内地所特有的中华法系。这一多法域法律体制的形成,在我国法律与法制尚不健全和完善的情况下,时实行依法治国,加速我国法治化进程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我们应当认真学习、研究和吸取。
|
关 键 词: | 法域 法律体制 法治借鉴 意义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