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的采信和认定不仅对于查清案件事实、案件的判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还关乎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目前我国的证据制度中存在些许问题亟待解决,面对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现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这一证据种类存在的必要和意义值得认真反思。文章从经济学维度、国际法维度、国内法维度、实践经验维度、个案实证维度和沉默权维度六个方面阐述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不予认定,从立法层面上排除供述证据,更多地通过认定其他客观存在的证据进行案件事实的判断。以此,从源头上切断刑讯逼供的根源需求,从而实现减少乃至防止刑讯逼供的出现频率,为刑事案件的公正审判提供进一步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