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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隔代收养公证案件能否办理
作者姓名:赵福林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摘    要:笔者最近办理了一件特殊的收养公证案件。张某与王某夫妻二人共育有三子三女.其中一子张甲于2001年10月病故.生前未婚未育。王某于1991年6月6日在前往某村途中捡到一女婴.因其子张甲属几乎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未能娶妻,为给张甲“继香火”.王某将该女婴抱回家抚养.给张甲当女儿.并取名张红。

关 键 词:公证案件  收养  劳动能力  残疾人  子张  女婴  生前  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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