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对于当时广东省近万名律师而言,2002年11月1日不仅仅只是掀开了一个新月份,而且还迎来了他们期盼已久的一次行业自律组织从构成到体制的变革,即这一天开幕的为期两天的广东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上实现了自己地方行业协会会长由业内同仁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此举并非开执业律师任地方律师协会会长之先河,也绝非“人云亦云”而停留在追求表面上的一种“看齐”,更不是对以往22年由司法行政机关官员主持协会工作的否定,如果对此必须给出一个解释,只能是本省律师业振兴与发展的必然选择。据资料显示,早在1915年广东就成立了第一个律师团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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