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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哲人气质:从明白到明了——谈用哲学方法指导办案实践
引用本文:刘彤海.律师的哲人气质:从明白到明了——谈用哲学方法指导办案实践[J].中国律师,2003(12):61-64.
作者姓名:刘彤海
作者单位:河南濮阳尊严律师事务所
摘    要:法学前辈江平先生在一篇短文里倡言律师应具有的哲人气质,并为“律师的气质呐喊”。稍后,张思之先生也慨叹中国没有哲人气质的律师。何谓“哲人气质”,众说纷纭,江平教授是从律师的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的视角谈律师的“哲人气质”的,我觉得谈哲人气质还是要从哲学的层面上予以审视。一、要具备哲人气质,就要具有抽象和概括能力我们有一些律师同行缺少逻辑方面的训练,不懂归纳和抽象,写出的代理词、上诉状、辩护词等法律文书抓不住重点和中心,车轱辘话反复转,无论是法官还是对方当事人都不得要领。按照最新的审判方式须争议双方归纳焦点和要点…

关 键 词:哲学方法  律师管理  办案质量  概括能力  哲人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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