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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的建构者:律师-《律师文摘》总第5辑卷首语
引用本文:邓正来.中国法制的建构者:律师-《律师文摘》总第5辑卷首语[J].中国律师,2003(4):59-59.
作者姓名:邓正来
作者单位:中国文化书院
摘    要:在当下的中国,律师因为是客户利益的捍卫者而被社会视作是可信赖的道德良心者、律师因为运用法学知识和法律规则而被社会视作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成员、律师因为提供法律服务以获取报酬而被社会视作是各行各业中的显贵。与此相应,社会便要求律师有崇高的正义道德之心性、要求律师具有知识上的独立性、要求律师遵循良好的行业规范。显而易见,对律师提出的这些要求乃是以社会对律师的那些看法为依凭的,当然也是颇为合理的。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上述对律师的看法却丢失了一个极为重要的维度,而这个维度便是律师在中国法制发展过程中所…

关 键 词:中国法律  律师  职业性质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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