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在不断的完善它,并且,我国已经具备了实现宪政的基本条件,但是,我们还没有达到宪政国家的目标;虽然我国经济日益繁荣,政治民主也取得了巨大进步,如政务逐渐公开,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越来越强,干部任用制度越来越透明和公平等等。但是,我们还未建立宪法高于个人,法律高于特权的权威,还缺乏宪法实施的配套制度;虽然我们的执政党已经开始自觉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但是,我们缺少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一原则具体化的法律程序机制。总的说来,对以下制度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