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律师职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看,在法律领域内形成独立并相互制约的审判制度、公诉制度、律师制度等,是司法民主制度的共同特征。律师的职业使命,与其说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倒不如说是为了对抗司法机关的不当行为。因此,律师职业的出现与发展是司法民主的奠基石。但是,世界各国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如日本、法国等,早期律师的地位不高,作用也是有限的,随着各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特别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和诉讼程序的改革,律师在司法制度中的地位才得以不断提高。目前,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实行控辩式的诉讼模式。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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