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车主丢车谁该负责-车辆保管合同和存车位租赁合同的界定及相应的民事责任
引用本文:杨建伟.车主丢车谁该负责-车辆保管合同和存车位租赁合同的界定及相应的民事责任[J].中国律师,2003(4):80-81.
作者姓名:杨建伟
作者单位: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摘    要:近几年来,车辆存放在宾馆、住宅小区、停车场等存车场所而被盗的刑事案件屡有发生,与此相应,全国各地人民法院受理的车主因车辆被盗而诉请民事赔偿的案件,每年呈直线上升趋势。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对如何界定车辆保管合同和存车位租赁合同各有不同的标准,由此出现基本事实相同的案件,其判决结果完全相反,认为是车辆保管合同的法院,则判车主胜诉,存车场地的经营管理人须按车辆价值赔偿车主的损失,认为是停车位租赁合同的法院,则判车主败诉,驳回车主的诉讼请求。学术界对上述两种合同的界定标准也有诸多探讨,但意见不…

关 键 词:车辆保管合同  存车位租赁合同  民事责任  界定原则  合同法  车辆被盗案  民事赔偿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