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解决“执行难”的对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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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书平 吴有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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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安徽江北律师事务所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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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吴有仁律师:非常感谢你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对你提出的两条补充意见我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赞成。执行工作中随意中止执行、对申请执行人提出的合理请求事项不予考虑的情形,的确存在,据悉,这类问题已经引起高层的重视,并作为刚刚结束不久的人民法院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当然,对你信中谈到的“‘执行难’难在法院自身”的观点,我难以苟同。我认为,“执行难”是一个社会综合症,既有法院内部的原因,如执行人员素质不高、滥用职权、执行程序不公开、不规范,等等,也有外部方面的原因,如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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