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5年3月22日发出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以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行为,维护新闻界良好形象,促进新闻事业健康发展。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规定提出,新闻报道在新闻媒体刊发时要实行实名制。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事实准确。(2)确立新闻采访报道回避制度。新闻采编人员如与采访报道对象具有亲属关系、友好关系、利益关系或直接地缘关系等,应实行回避,并不得对稿件的采集、编发、刊播进行干预或施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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