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征税决定合法性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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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小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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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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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法院在审理不服有关征税决定的案件时,对征税决定合法性问题,主要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审查:一、审查征税行政机关是否具有征税职权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除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关税、船舶吨税及海关代征税收外,其他税种税款征收均由税务机关征收。这里的税务机关包括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及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有:①增值税、消费税,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③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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