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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山西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    要:为了完善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精神,决定从2008年秋季开学起对全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学杂费政策。为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制订本实施方案。

关 键 词:义务教育阶段  人民政府办公厅  学杂费  学生  城市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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