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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生物识别信息刑法保护的国际视野与中国立场——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下滥用信息问题切入
作者姓名:杜嘉雯  皮勇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发展理念与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我国网络安全的刑法保障体系研究”(21AZD082);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陕西省跨境电商企业的刑事合规问题研究”(2021E003)。
摘    要:人脸识别技术作为人工智能学科中发展最为迅捷的一个分支,被广泛地被运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生物识别信息因其所具备的专属性和唯一性的特征在大量身份核验的场景被采集,在审慎借鉴欧美先进立法经验和对我国实践困境的反思基础上,我国应当构建完善生物识别信息刑法保护制度,优化生物识别技术的刑事规制界限,完善生物识别信息层次特殊保护体系,将滥用生物识别信息行为入罪,实现生物识别信息合理开发利用与公民个人有序生活不受侵扰的基本价值诉求之平衡。

关 键 词:生物识别信息  人脸识别  个人信息  信息滥用风险  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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