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公共户”政策,迁户口是否与卖房人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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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静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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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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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京市“公共户”政策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卖房人王先生了解到“公共户”政策后,认为买房人张女士可以自行将房屋上的滞留户口迁出至“公共户”,故将张女士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删除《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户口迁出的条款,以及张女士应退还20万元的户口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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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屋买卖合同 户口 北京市海淀区 王先生 保证金 人民法院 退还 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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