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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刑罚体系:主刑与附加刑
作者姓名:付立庆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    要:刑罚种类与刑罚体系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只拥有一种刑罚方法,而是至少由两种以上的刑罚种类搭配而成一套刑罚体系。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刑罚的种类必然由刑法加以明文规定。我国在刑法总则中就明文规定了5种主刑和3种附加刑,此外,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通常也被认为是一种附加刑。其中,死刑:属于生命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属于自由刑,罚金、没收财产属于财产刑,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属于资格刑。

关 键 词:剥夺政治权利  刑罚体系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附加刑  刑罚方法  刑罚种类  刑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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