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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与经纪公司解除合同,还能使用艺名吗?
作者姓名:赵虎
作者单位: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摘    要:甲是一名网红,乙是一家经纪公司。甲、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了经纪合同,双方约定:甲成为乙的签约网红,乙配置专门的团队支持甲的发展。此外,双方商量着为甲取了一个艺名,并约定如果双方解除合同,那么该艺名归乙。乙为甲在各个社交平台上开通了账号,约定如果双方解除合同,那么社交平台的账号归乙.

关 键 词:解除合同  社交平台  网红  账号  友好协商  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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