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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逃罪主体应予扩大
引用本文:柏传道 ,卢标.脱逃罪主体应予扩大[J].法学,1990(6).
作者姓名:柏传道  卢标
摘    要:脱逃罪是指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乘人不备,或者对监管人员采取暴力,威胁方法,脱逃羁押或劳改场所,以逃避继续羁押、改造的行为。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包括:(1)已被依法逮捕尚未判决的未决犯;(2)已被判处拘役以上剥夺自由刑罚,正在劳改机关服刑的罪犯,即已决犯。然而,在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未经法定程序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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