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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公司法关于监事会规定之比较
作者姓名:李爱荣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律系
摘    要:中德公司法关于监事会规定之比较○李爱荣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部分,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在德国,监事会制度已有130多年的历史,尽管有人批评说监事会任意干预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公司的机构臃肿,但它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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