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程序中的功能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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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欣.论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程序中的功能定位[J].学理论,20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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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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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悄然兴起,越来越多的地方检察机关对于那些加害方与被害方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者作出不起诉、撤销案件等放弃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建立刑事和解检察监督制度有利于切实保障被害人的权益得以实现,有利于监察和督促刑事和解的统一适用,维护司法公正,也有利于提高刑事和解处理刑事案件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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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检察机关 监督 功能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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