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程序法治话语的中国解读——由《送法下乡》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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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澍.刑事程序法治话语的中国解读——由《送法下乡》展开[J].金陵法律评论,2012(2):124-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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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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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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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公设辩护人制度研究》(11AFX013);笔者主持的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公民参与视野下公开审判制度的实证研究》(2012R408034)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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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送法下乡》中"刑民不分"的研究范式本身就存在局限性,忽视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本质区别;从"实用主义"出发以实然挑战应然的话语逻辑是十分危险的,拘泥于这种强调人治的传统文化结构中,几乎不可能探寻出程序法治的进路。对于刑事司法改革,我们应当保持开放的话语姿态,正视刑事诉讼的普适性价值追求,往返于中国问题与国际准则之间,进一步推动试点改革取代变法逻辑;从司法中发现问题,在学理中分析问题,再回到司法中解决问题,藉此构建中国语境的刑事程序法治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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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改革 本土资源 国际准则 试点改革 实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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