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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罪推定”到“疑罪从无”
作者姓名:沈泽龙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疑罪从无”从完成刑事诉讼任务来看是有利有弊的。其利在于防止了冤枉无辜,有利于保障人权;其弊在于会导致个别犯罪分子逃脱法网。但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衡取其重。采用“疑罪从无”的原则,使公安司法机关更加谨慎主动,从根本上是有利于完成刑事诉讼任务,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的。这不啻为中国刑事司法文明的一个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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