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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研究
引用本文:卞建林,韩旭. 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研究[J]. 法学论坛, 2002, 17(3): 98-106
作者姓名:卞建林  韩旭
作者单位:1.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2.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南阳,473060
摘    要:根据无罪推定原则 ,控诉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 ,被告方不承担证明责任 ,这是一项基本原则。但证明责任包括证明有罪的责任和证明无罪的责任 ,被告方不承担证明有罪的责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被告方仍要承担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局部责任 ,这在许多诉讼制度和证据法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成为普遍认可的实践。我国对此应予以借鉴 ,它符合诉讼合理主义的要求 ,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 ,即刑事政策、证明难易、诉讼效率。

关 键 词:刑事被告人  证明责任  承担
文章编号:1009-8003(2002)03-0098-08
修稿时间:2002-03-18

Research on the responsibility of criminal defendant evidenc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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