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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与自由的问题
引用本文:王洋. 有关法律与自由的问题[J]. 犯罪研究, 2002, 0(5): 72-73
作者姓名:王洋
作者单位:上海市检察官协会
摘    要:就人类活动而言,法律主要表现为规范、引导和限制人的行为;自由则是满足人行为的自主与自为。两者之间似乎是一对矛盾,我们怎样认识和理解这对矛盾呢? 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先让我们来认识自由行为的主体——人和自由行为的环境——社会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把人的本质看成是“真正的社会联系”,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人的真正共同体”。同时,全体的人又总是从属于一定的社会群体、阶层和阶级,生活在特定的历史时段。因此,那种用超社会、超阶级、超时代的观点来界定人的自由概念是不可取的。

关 键 词:法律制度  人类活动  自由行为  主体  社会关系

Law and Freedom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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