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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理解的“和谐社会”
引用本文:刘明明.我所理解的“和谐社会”[J].上海人大月刊,2007(3):32-32.
作者姓名:刘明明
摘    要: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我们要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说,这是一个十分宏远而美好的目标。曾有人说,如果达到这一目标,中国就是“大同”世界了。“大同之世”,是先贤对于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一种安定有序社会关系的构想,但遗憾的是,它如同西人“乌托邦”一样,始终未能成为现实。“和谐”是一个体现中华传统文化和充满东方智慧的字眼,有其深邃内涵。

关 键 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六届六中全会  中华传统文化  安定有序  “大同”  “乌托邦”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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