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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持假枪抢劫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引用本文:刘长秋.再论持假枪抢劫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J].法律适用,2007(2).
作者姓名:刘长秋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    要:“持枪抢劫”是我国现行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加重情节。很多学者都认为,这里“持枪抢劫”中的“枪”只能是真枪,对于持假枪抢劫的,不属于该条规定的加重情节。为此,笔者曾专门在《法律适用》2005年第11期上发表文章表示了质疑。但对笔者的观点,周盖雄先生专门进行了驳斥。他认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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