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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与刑事责任
作者姓名:王策来
作者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劳动教养是一种强制被教养人接受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它既不是行政处罚,更不是刑事制裁,但却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被教养人的人身自由,具有相当的严厉性,而且一次就可以处三年期限的劳动教养。因此,对行为人给予劳动教养还是追究刑事责任,有时会出现分歧意见。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个现实问题是:被处劳动教养的同一行为,是否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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